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学院和员工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实施意见》(中国通信服务皖〔2015〕21号)《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2020版)》(中国通服皖〔2020〕1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劳动用工管理办法(2023版)》,经职工代表会议和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18日
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劳动用工管理办法(2023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学院和员工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实施意见》(中国通信服务皖〔2015〕21号)《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2020版)》(中国通服皖〔2020〕1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制用工参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用工形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 指导思想。
(一)根据需要、控制总量、依法管理、合理调配;通过建立市场化的用工管理机制,提高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为学院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以岗位管理为核心,以规范的用工管理为基础,建立公平的薪酬福利制度,建立良好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构建和谐校园。
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
第四条 学院根据需要,通过人才(劳务)市场、专场招聘会等多渠道选拔招聘所需要的人才。招聘渠道包括:校园招聘、社会招聘、成熟人才引进等。
(一)校园招聘:面向国内外应届高校毕业生,目标是为公
司未来发展储备高层次、高素质、高技能的各类人才。
(二)社会招聘:面向非应届毕业生,包括常规社会人才招聘和社会成熟人才引进两种类型。常规社会人才招聘目标是满足公司用人急需、符合招聘标准、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人才;社会成熟人才引进目标是行业工作经验丰富、技术高超或者持有公司紧缺的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但学历、年龄未达到招聘标准的外部人才。
第五条 招聘标准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用工规定;
(二)有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三)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专业对口、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与其他单位无任何劳动、劳务等用工关系;
(五)体检合格,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关工作岗位需要;
(六)其他条件
1.校园招聘、常规社会人才招聘的合同制员工的条件参照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公司)招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
2.通过社会成熟人才引进的员工,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需的中级以上职称(或持有公司紧缺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行业工作经验丰富或技术高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因业务发展需要的紧缺优秀人才,可在年龄、学历、职称等条件上适当放宽,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经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后,上报安徽公司讨论决定后引进。
第六条 招聘实施
(一)招聘流程
1.确定招聘计划。学院根据年度招聘要求及业务发展需要,会同用人部门制定招聘计划,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向安徽公司提交招聘需求,经安徽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实施具体工作。
2.发布招聘信息。人事处在“招聘管理系统”发布职位信息,并通过安徽公司招聘门户、商业招聘网站、线上线下招聘会、员工推荐、猎头服务等渠道收集应聘者信息。
3.简历筛选。人事处对进入“招聘管理系统”的简历,对学历、年龄、专业、能力、履历等基本要素进行初筛,并将通过初筛的简历转移至初试环节。
4.素质测试(初试)。初试环节由人事处根据安徽公司要求集中组织,采用线上测评、线下笔试/面试等形式,考察应聘者的智力水平、性格特质、综合素质能力等,在“招聘管理系统”中形成测评成绩或报告,测评成绩或报告作为划定复试人员范围的依据。
5.复试。复试可采用综合面试或综合面试+笔试的形式。综合面试官原则上由管理层、人事处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或直线经理)组成。面试官对应聘者进行复试评价,并结合初试结果给出录用建议。
6.背景调查。对复试确定拟录用的人员,及时进行背景调查,收集、验证拟录用候选人个人信息、证书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有酗酒、赌博、吸毒、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行为,或者存在有违公序良俗、为人品行不良等劣迹记录的;
(2)从安徽公司及所属公司主动辞职或被开除的;
(3)体检结果不适合本单位或岗位要求者(色盲、传染病等);
(4)与单位建立用工关系之日尚未满16周岁的;
(5)违反诚实守信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假身份证、假护照等个人重要证件;对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有重大出入的;
(6)与单位建立用工关系之日前尚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例如:有工作经验但不能提供离职证明的;
(7)不具备工作岗位所必备的执业资质条件,不能提供岗位所需求的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8)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不通过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隐瞒曾经受到刑事处罚事实的或通缉在案的,或被依法采取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的;
(10)与原用人单位签有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且公司在限制范围之内的;
(11)其它经学院认定不适合的。
7.学院审核。人事处汇总复试得分按从高到低顺序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
8.安徽公司审批。提交安徽公司审批,通过后办理入职手续。
(二)录用报到。被通知正式录用的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来学院实习或报到,特殊原因需延迟的须向学院提前书面申请批准。如在通知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学院又未申请延期者,学院可取消其录用资格。
1.新员工报到应提供下列资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历学位学信网查询截图;
(2)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原服务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或者失业证明;
(3)三甲医院出具的个人体检合格资料;
(4)办理社会保险所需的资料;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2寸免冠证件照2张;
(7)其他。
第七条 新员工入职后,学院将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根据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员工参加岗位、技术业务、出国等学院出资的培训,应与学院签订培训协议。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八条 劳动合同签订
劳动合同是指员工与学院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法律文件)。凡与学院确定劳动关系的员工均需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
除依法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者外,其他情形的员工应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学院对劳动合同签订年限的一般规定为:新入职员工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三年,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原则上为六年。
第十条 劳动合同续订与变更
(一)劳动合同续订程序: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人事处提供的本年度劳动合同到期员工名单提出是否继续聘用意见,报学院审核确定,人事处负责将学院审核结果在合同期满30日前通知员工本人,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因岗位性质、参加相关培训(在职学习)的原因,需要与学院签订保密、培训协议,对协议期限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应根据协议期限对劳动合同期限进行相关的变更。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
(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完善相关手续。
(二)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办理程序:学院提前三十日通
知员工并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送达员工,员工收到后须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上签名确认。若员工不愿签收的,公司则按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填写的住址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以邮寄方式送达员工;若邮件被退回,
学院应当通过报刊等载体以公告方式告知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内容。员工收到《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劳动合同届满前,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学院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需事先将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理由通知工会或征求工会意见的情形,应当履行相关程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学院依法解散、破产或被撤销的;
5.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学院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学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学院另行安排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学院与员工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六)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连续三年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为基本称职或连续两年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员工,应属于不能胜任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按照员工奖惩办法当期有效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七)员工与学院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试用期内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学院,履行劳动合同的相关义务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未按上述规定的期限以书面形式通知学院或者未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超过15天的,视为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对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人事处书面通知员工本人,通知内容包括:学院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和日期,限期到学院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的,学院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予以处理,并可依法追诉员工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四章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安徽公司当年采购第三方合作单位结果,选择劳务派遣机构,与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建立劳务关系后,方可使用劳务派遣用工。
第十三条 学院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可以使用派遣制用工,并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范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数量和比例。
第五章 实习、试用、转正
第十四条 学院鼓励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提前到学院实习。学院应做好实习生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学业等保障,并对实习效果进行鉴定。
第十五条 公司与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上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规定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执行,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原则上为六个月。
第十六条 用人部门在新员工试用期内,须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考核鉴定,安排导师辅导其岗位业务学习,提升其工作能力。新员工在试用期内要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相关培训,按期向导师提交工作总结。人事处要密切关注新员工思想、工作情况,听取其合理化建议,助力新员工快速成长。
第十七条 新员工试用期有下列不良行为的,用人部门应立即上报人事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录用要求的,应立即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1)无故旷工累计满3天;
(2)破坏团队的安定团结,给单位造成不良或者负面影响的;
(3)工作态度不好经批评教育不改;
(4)工作技能与素质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要求,试用期间月度考核累计3次基本称职或1次不称职的;
(5)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损失达到5000元及以上;
(6)证实有过劣迹或提供虚假个人材料;
(7)不服从工作分配;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9)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合同书》中
约定事项的。
第十八条 转正与定岗
(一)转正条件
1.月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可以申请按期转正。
2.月度考核累计三次及以上优秀的,可以申请提前转正。
(二)转正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认为可以转正的,应于转正到期日前十五日(特别优秀的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个人业绩报告。
2.人事处审核:所在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七日内应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考核鉴定,出具《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员工转正鉴定报告书》(附件1),提交人事处审核。
3.学院审批:按期转正人员材料经人事处审核,提交分管领导和院长审批通过后办理转正手续;提前转正人员材料经人事处、分管领导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办理转正手续。
(三)转正定级
1.新员工转正按其全日制最高学历设定初始岗位层级,博士研究生定为专业七岗、硕士研究生定为专业八岗、一本院校(含国外、港澳台高校)本科定为专业九岗,初始岗位档次对应A档。
2.社会成熟人才引进的新员工岗位层级设定可在上述设定规则基础上,上调1或2个岗位层级,初始岗位档次对应A档。
(四)合作方用工原则上二本院校本科定为专业十岗、专科以下毕业生定为生产十一岗。
第六章 挂职、借调、调动
第十九条 挂职锻炼相关规定参照《关于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挂职交流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条 借调,本办法中的借调是指因缺编或组织大型技术、业务项目需要,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帮助其工作的情形。借调范围包括学院内部和系统内部。
(一)学院内部借调
1.借调期限
员工借调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2.借调流程
(1)需求发起:由借调部门与员工及所在部门达成一致后,负责牵头填写签报申请,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并报送人事处。
(2)提交会议:人事处统一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
(3)借调结束:借调结束后,借调人员做好工作交接,返回原部门工作。
3.因工作需要执行的组织借调,员工及部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借调程序并在新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按照员工奖惩办法当期有效规定处理。属于公司级优秀年轻干部的,取消优秀年轻干部资格。
(二)借调期间薪酬待遇与管理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薪酬待遇按照借调前标准执行,成本归集用人部门。用人部门负责借调人员考核、考勤、请休假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系统内部借调,系指安徽公司及所属公司之间的岗位借调,其借调的相关规定参照《关于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借调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执行的组织调动,员工及部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调动程序并在新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按照员工奖惩办法当期有效规定处理。属于公司级优秀年轻干部的,取消优秀年轻干部资格。员工调动时,实行“易岗易酬”制度,其薪酬根据调动文件确定的到任时间次月调整执行。
第七章 离职
第二十二条 员工离职包括辞职和辞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终止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 辞职
(一)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员工决定离职时,应提前30日(试用期内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交个人辞职报告和《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员工辞职申请表》(附件2)。
(二)审批。普通员工辞职由所在部门、人事处、分管人事的院领导出具意见,由院长审批;管理岗员工辞职由院长办公会审批。
(三)离职程序办理。
1.员工辞职批准后,人事处应立即通知所有部门对可能影响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事项冻结。
2.对普通员工和非部门负责人管理岗员工,人事处向员工本人下达《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员工离职通知书》(附件3),员工按照《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员工离职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对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人事处会同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对部门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同时督查其工作交接情况,最后出具审计和工作交接报告。
3.对离职人员薪酬结算按如下规则执行:
离职员工除工资依法支付外,其余应结费用均以离职员工按照本管理制度完成工作交接为结算前提,如离职员工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本规定要求进行工作交接,单位有权暂扣相应费用。另外,因离职员工导致公司损失或离职员工存在对公司的借款、赔偿等未结款项,公司有权以未结工资予以抵销,抵销后仍不能补足的,单位有权继续予以追偿。
(四)离职面谈。员工离职时,按《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员工离职面谈表》(附件4)对离职员工进行集中面谈。
(五)资料归档。员工离职时,其任职过程中形成的个人履职档案资料按一人一卷的原则归档保存。
(六)单位应于劳动关系解除/终止之日起15天内为离职员工办理退工、退档及社保减除手续。离职员工应尽力配合单位办理,并签署相关程序表单。如因离职员工个人原因导致手续办理迟延,单位不承担责任,如造成损失的,单位有权予以追偿。
第八章 薪酬待遇
第二十四条 学院遵照兼顾学院发展和员工个人生活逐步改善的原则依法筹划薪酬政策,薪酬政策以岗位为管理核心,同岗同酬、易岗易薪。薪酬支付标准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院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委托银行代发。
第二十六条 各类员工岗位工资实行同岗位同标准。学院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制定部门二次绩效考核细则,公平公正地实施绩效工资分配。
第二十七条 在安徽公司指导下,学院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相关联的福利保障机制,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九章 工作与生活
第二十八条 员工应遵守学院制定的规章制度、办法、实施细则、通告及公告。员工应该知悉的规章制度、办法、实施细则、通告及公告,各部门应组织员工学习并留存员工知悉记录。
第二十九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学院请休假相关规定,员工享有法定假期、学院规定的假期休息以及学院规定的请休假权利。因工作需要员工临时加班的,员工应理解和服从安排。
第三十条 为科学评价员工岗位胜任能力和工作业绩,学院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并按周期对员工实行岗位胜任力测评,绩效考核和岗位胜任力测评结果作为员工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对为学院取得荣誉、为学院发展提供创新成果的集体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表现突出或优秀事迹的员工实行通报表扬并酌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三十二条 学院对业绩较差的员工实行降级、待岗等制度;对违章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通报、罚款、降级、辞退、待岗等制度;对违法乱纪的员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为提升员工岗位胜任能力,新进员工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在职员工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在职培训,并按学院有关规定签订培训协议,培训成绩将记入员工档案并作为员工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 保密制度
(一)学院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学院带来经济利益或社会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学院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学院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为维护学院利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学院保密制度规定,并按规定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对管理岗和技术岗,学院在认为需要时员工应与学院签订《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并为之遵守。
(三)未经学院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学院同类的业务。
(四)员工在学院涉及商业秘密的要害岗位工作,在劳动合同期内未经公司同意,不得离开学院。因要求出国留学、辞职、调动工作、继续深造、到国外、外国企业、三资企业、与学院有竞争业务的单位工作等理由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在向学院正式提出书面申请后30日内先调离原涉密岗位,在新岗位工作满6个月后,双方才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五)员工因违反协议约定的保密事项给学院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支付学院赔偿费用外,还需视情况向学院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学院倡导工会组织员工开展健康向上、促进学院发展的各项文体活动和劳动竞赛活动,并在经费上给予支持。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员工在师德考核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与国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国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法律法规有重新规定的将予以修订。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经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劳动用工管理办法》(院人资〔2015〕11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1.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员工转正鉴定报告书
2.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员工辞职申请表
3.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员工离职通知书
4.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离职面谈表
附件1
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员工转正鉴定报告书
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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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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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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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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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限 |
□试用期 期限:YYYYMMDD – YYYYMMD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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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鉴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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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意见 |
1.绩效考核成绩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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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月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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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月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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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月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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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月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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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个月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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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个月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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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优秀 B称职 C基本称职 D不称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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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评价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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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鉴定结果:□合格 □延期转正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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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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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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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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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 审批 |
审批结果:□转正 □延期转正 □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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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岗位/级别/档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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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级别档次: 执行月份: 会议日期:
院长签批: 年 月 日 |
※备注:如果该员工承担教学岗位职责需教务处出具意见,是辅导员岗位学生处需出具意见。
附件2
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员工辞职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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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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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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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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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试用期 |
□是 □否 |
预计离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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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原因 |
致(单位名称) : 本人 (身份证号码: )基于 原因,决定主动解除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特向公司递交本申请。 本人承诺按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的指引做好离职交接工作,在办结离职交接手续前继续妥善履行义务,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本人同意在提出本申请后,单位可选择30日内的任意一日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本栏空白不够可附页) 员工签字: 年 月 日 |
||
部门意见 |
(部门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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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院长 意见 |
分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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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意见 |
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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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办公会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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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员工离职通知书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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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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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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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 你已获准于 年 月 日离职,请在 年 月 日之前按本通知书所列事项办理离职手续。 (人事处签章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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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应办事项 |
经办部门 |
交接人 |
监办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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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办工作交接 |
员工 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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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为审计组成员;普通员工为部门负责人;第7项为办公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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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料交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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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管资产交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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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个人使用资产交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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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个人经营未决事项交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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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要单据及凭证交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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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部门印鉴及用印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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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借款清理 |
计划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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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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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应收款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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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图书资料归还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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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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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办理退回职工宿舍手续 |
后勤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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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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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工作制服归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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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银龙卡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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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信息系统账户清理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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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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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工号牌归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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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薪酬结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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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赔偿款结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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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档案关系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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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组织关系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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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社保关系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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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员工资料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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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声明 |
本人确认已办结上述1-17项手续,自此解除与学院劳动合同关系。本人将严格遵守与学院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由此给学院造成的损失。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
(背面)
说明栏: 1.离职员工在获得离职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1-17项事宜,除工资依法支付外,其余应结费用均以离职员工按照本管理制度完成工作交接为结算前提,如离职员工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本规定要求进行工作交接,单位有权暂扣相应费用。 2.17项是离职员工本人需要办理的最后一项,前面所有项目办结后方可以办理。 3.此单为员工办理离职的重要凭证,办结完17项后员工应在“个人申明”栏中签字确认并由人事处否负责存档。 4.相关部门在办理离职手续的过程中,如顺利办结在“备注”栏打“√”,如涉及有赔偿或与离职员工有重大争议事项,在“备注”栏打“?”,同时,部门应立即将相关事项书面报人事处。 5.相关部门应按照《离职办理事项详细说明》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
离职办理事项详细说明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说明(包含原始原件及任何形式复印件或其他裁定) |
1 |
经办工作交接 |
指该员工未完成的项目、课题、具体工作任务以及其岗位职责移交。交接人由其部门负责人指定。 |
2 |
资料交接 |
指该员工持有的电子和纸质类的文件、合同及其复印件、招投标资料、技术资料、业务单位(客户、供应商、往来单位)联系资料交接,账户密码资料交接,会议记录及记录簿。交接人由其部门负责人指定。 |
3 |
保管资产交接 |
指该员工负责保管资产(实验实训室所有设备设施,工具、器具、备品备件等库存物品,门柜钥匙)交接。交接人由其部门负责人指定,部门负责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资产管理资料变更手续。 |
4 |
个人使用资产交接 |
指该员工个人使用的办公桌椅、电脑及其附属设施、电子存储设备(如U盘)、通讯工具、工具、器具,个人领用的备品备件、办公及文化用品等,门柜钥匙。交接人由其部门负责人指定,部门负责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资产管理资料变更手续。 |
5 |
个人经营未决事项交接 |
指与客户签订合同,而该员工为合同执行主体,合同未执行完毕事项交接。重点但不仅限于应收应付款工作交接,并同时上报计划财务处。 |
6 |
重要单据及凭证交接 |
指在岗期间负责或经手的财务单据、凭证以及入账必需的附件材料等。 |
7 |
部门印鉴及用印记录 |
指该员工为部门负责人时需办理此项,该项在离职通知书下达的同时办理。 |
8 |
借款清理 |
指在岗期间因工作需要的借款(如出差借款、公务借款、备用金等),办理时应及时冲减报销项,余额必须上交已核销借款单据。 |
9 |
应收款清理 |
指在岗期间属于自身职责而应该回收的款项,财务部门应彻底进行清理,并与该员工所在部门上报清单进行核对,确认移交人,必要时应与欠款用户进行确认。 |
10 |
图书资料归还 |
指在岗期间所借图书馆资料规划事项。 |
11 |
办理退回职工宿舍手续 |
指员工在岗期间住在集体宿舍,离职时应交清相关费用、归还宿舍用品以及柜、门钥匙等。 |
12 |
工作制服归还 |
指员工在岗期间按规定配备了工作制服,按规定要求应该归还制服的情况。 |
13 |
银龙卡清理 |
指员工在岗期间使用的银龙卡按规定要求清理的情况。 |
14 |
信息系统账户清理 |
指员工使用的信息系统(如邮箱、即时通信系统、OA、财务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等)的账户停止使用操作,计算机系统负责技术支持并做好系统记录。 |
15 |
工号牌归还 |
指员工在岗期间使用的工号牌在离职时应予归还。 |
16 |
薪酬结算确认 |
指员工自离职批准日薪酬支付计算清单的确认。薪酬结算清单应由员工、部门、人事处三方确认方为有效。 |
17 |
赔偿款结算确认 |
指员工在岗期间与学院签订培训协议、损坏公物以及其他赔偿未了事项,由人事处制作清单和离职人员确认。 办理合同解除手续,同时,对解除劳动合同给予补偿事宜的确认。人事处牵头、计划财务处配合对赔偿款及薪酬合并结算。 |
18 |
档案关系转出 |
对于档案存放于学院的情况,按照档案转移规则办理转出手续。 |
19 |
组织关系转出 |
对于是党员、团员的情况,由人事处牵头,党委办公室配合办理转出手续。 |
20 |
社保关系转出 |
对于社保关系,按规定要求办理转移手续。 |
21 |
员工资料清理 |
包括对员工花名册注销,信息系统人员信息变更,综合资料归档。 |
附件4
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离职面谈表
离职人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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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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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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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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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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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谈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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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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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指出你离职最主要的原因(请在恰当处加√号),并加以说明? |
□薪金 □工作性质 □工作环境 □工作时间 □健康因素 □福利 □晋升机会 □工作量 □加班 □与学院关系或人际关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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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认为学院在以下哪些方面需要加以改善(可选择多项)? |
□学院政策及工作程序 □部门之间沟通 □上层管理能力 □工作环境及设施 □员工发展机会 □工资与福利 □教育培训与发展机会 □团队合作精神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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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你有新的工作了吗?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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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你的新工作与目前的工作有所不同?工作范围是否扩大?还是其他方面的原因?(比如待遇,福利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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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什么促使你当初选择加入本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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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你做出离职决定时,你发现学院在哪些方面与你的想象和期望差距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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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你最喜欢本学院的方面有哪些,最不喜欢本学院的哪些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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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你所在的工作岗位上,你面临的最大的困难和挑战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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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你对学院招聘该岗位的任职者有什么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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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你认为学院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更有效地吸引和留住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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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你愿意在今后条件成熟的时候再返回学院,是否会为学院继续效力,简单陈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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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谈者签名: 离职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